PEG 如何计算?估值与成长性结合的逻辑结构

PEG 的计算逻辑由两块变量拼接而成:一块是“估值端”的市盈率(PE),另一块是“成长端”的盈利增速(通常用每股收益 EPS 的增长率来表征)。它不是新增一套独立口径,而是把两个常见口径放到同一结构里,回答“当前价格对应的盈利倍数,与未来盈利扩张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这一计算命题。

PEG 的变量构成:把 PE 与盈利增速放进同一分母

PEG 的骨架可以用文字描述为:先得到某个口径下的 PE,再选定一个时间尺度和口径一致的盈利增速,最后用“PE 除以增速”形成比值。这里的关键不是算术,而是两端口径要能对齐。

PE 本身来自“价格端/市值端”与“盈利端”的比值:
– 价格端可以是单股价格,也可以是公司总市值;两者只要与盈利端的单位一致即可(单股对应 EPS,总市值对应净利润)。
– 盈利端通常取归母净利润或 EPS,且要明确是过去四个季度汇总(TTM)、最近一期年报(年度)、还是一致预期(Forward)。

成长端的“增速”常见用 EPS 增长率表达,其本质是“盈利端的变化率”。它需要先选定基期与报告期:
– 同比增速:当前期 EPS 相对去年同期 EPS 的变化率,强调可比季节性。
– 年化复合增速(CAGR):跨多年的平均增长路径,强调长期平滑。
– 预测增速:用分析师一致预期的未来 EPS 与当前 EPS 的变化率,强调前瞻。

只要把这两块放在一起就得到 PEG:估值倍数在上,增长速度在下。由于分母是“增长率”,其数值表达要统一(例如都用百分数还是小数),否则会导致数量级错位。类似地,在解释“PS(市销率)怎么算?收入与市值的构成逻辑拆解”时,也强调分子分母单位一致;PEG 的一致性要求更强,因为它把“水平值(倍数)”与“变化率(速度)”拼接在一起。

结构化计算步骤:先定口径,再对齐时间,再做比值

把 PEG 拆成可复核的流程,通常按以下顺序:

第一步:确定估值端的 PE 口径
– 选择“TTM PE / 年度 PE / Forward PE”之一,并明确盈利端采用的会计口径(归母、扣非、持续经营利润等)。
– 如果用单股口径,则 PE 来自“股价除以 EPS”;如果用整体口径,则来自“市值除以净利润”。两种口径在一致的股本口径下等价,但在稀释、回购、可转债等因素影响下,EPS 口径更敏感。

第二步:确定成长端的增速口径
– 明确增速对象:EPS 增速、净利润增速,或经营性利润增速。PEG 常用 EPS,是因为它与 PE 的盈利端天然对应。
– 明确时间尺度:一年、两年、三年;以及是“历史实现”还是“未来预测”。例如用未来一年 EPS 预测增速,就应倾向于使用 Forward PE,避免“上端看未来、下端看过去”的错配。

第三步:把两端对齐到同一“盈利定义”和“时间锚点”
– 盈利定义对齐:若 PE 的盈利端用扣非 EPS,则增速也应基于扣非 EPS 的同比或预测;若 PE 用归母 EPS,则增速也应同口径。
– 时间锚点对齐:若 PE 用 TTM(过去四季),增速常用“未来一年的预测增长”会产生跨期拼接;并非不可,但需要明确这是“当前倍数/未来速度”的结构,而不是同一时间窗内的比值。

第四步:计算比值并处理边界情况
– 当增速为负、接近零或波动极大时,PEG 作为比值会出现符号翻转或极端放大,这不是“算错”,而是分母特性导致的结构结果。
– 当盈利基数很小、一次性损益影响大时,增速会失真,进而把 PEG 变成“噪声放大器”。因此在计算结构上应先决定是否用平滑口径(如多期 CAGR、剔除异常项的持续盈利)。

PEG计算

每个变量背后的含义:为什么 PEG 需要口径一致

PEG 的信息来自两层比值叠加:
– PE 把“价格/市值”压缩成“每单位盈利要付出多少倍”,它是水平量。
– 增速把“盈利”转成“盈利的变化速度”,它是变化量。
– PEG 则是“水平量相对变化量的比例”,本质上把估值倍数按增长速度做了尺度化。

因此,PEG 计算里最容易出错的不是除法,而是把不同口径的盈利混在一起:
– 若 PE 用的是整体净利润,而增速用的是 EPS,股本变化(增发、回购、期权稀释)会让两者不再同源。
– 若 PE 用的是会计利润,而增速用的是经营利润或调整后利润,分子分母对应的“盈利集合”不同,得到的是混合指标。
– 若 PE 用的是静态历史盈利,而增速用的是前瞻预测,PEG 代表的是“历史倍数/未来速度”的跨期结构;若两端都用预测,则代表“未来倍数/未来速度”的同向结构。

把 PEG 放到更广的指标体系里看,它属于“估值指标与成长指标的拼接”。估值侧还可以来自 PB、PS、EV/EBITDA 等;成长侧也可以来自收入增速、现金流增速。但一旦替换,就必须同步替换口径对应关系:例如用 EV/EBITDA 做“估值端”,成长端就更应选 EBITDA 或经营利润的增速,而不是净利润增速,以免税率、折旧政策、资本结构变化把两端拆散。

不同资产与报表结构下的差异:哪些场景需要改造 PEG 的“盈利端”

PEG 常用于普通公司股权估值语境,因为 PE 与 EPS 的对应关系最直接。但在不同资产类别或行业报表结构下,盈利的定义会变化,PEG 的计算结构也需要随之改造:

– 金融机构(银行、保险)
净利润受拨备、利差、投资收益波动影响大,且资本监管使 ROE、资产扩张与利润确认具有行业特性。若仍用 PE 与 EPS 增速,需格外明确是否采用“核心利润/持续经营利润”的口径来定义增速,以保证分母代表可持续的增长速度。

– REITs 与强折旧行业
会计净利润会被折旧摊销显著压低,PE 可能失去可比性,行业更常用 FFO/AFFO 等现金流近似口径。此时若仍要构造类似 PEG 的结构,应把“估值端”改为“价格相对 FFO(或 AFFO)的倍数”,成长端改为 FFO(或 AFFO)的增速,而不是净利润或 EPS 增速。

– 周期品与商品相关行业
盈利的波动往往来自价格周期而非产能效率提升,单一年份增速可能极端。若要保持计算结构稳定,成长端更常改用多期 CAGR 或跨周期平均盈利的增长路径,以减少分母的剧烈波动带来的比值失真。

– 以现金流为核心的口径替换
当企业利润与现金流背离明显时,可以把成长端从 EPS 增速替换为自由现金流增速,但前提是估值端也要从 PE 替换为“市值/自由现金流”或“EV/自由现金流”。类似“自由现金流(FCF)的计算逻辑是什么?经营现金与资本开支结构”所强调的那样,现金流口径的分子分母必须围绕同一现金流定义闭环,否则 PEG 的结构一致性会被破坏。

PEG 的本质来自三个核心约束:估值端必须是某种“价格相对盈利(或类盈利)的倍数”,成长端必须是同一盈利口径的“变化速度”,并且两端的时间锚点要可解释地对齐。只要按“先定口径—再对齐—再做比值”的结构去计算,PEG 就是一种把估值水平与增长速度放进同一框架的可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