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在理解债券时,常把“债券类型”与“发行主体、信用等级、期限长短”混在一起讨论,结果容易忽略一个更基础、也更结构化的维度:付息方式。付息方式决定了现金流如何生成、利息如何计算、价格如何围绕利率变化而波动,因此它是一套独立的分类体系。与“债券按风险如何分类?评级体系、信用等级说明”这种以信用风险为主线的分类不同,付息方式强调的是利率条款与现金流结构。
付息方式作为分类维度:看的是“现金流规则”
按付息方式分类,本质是在回答三个问题:第一,利息是否以固定规则计算,还是随某个基准变化;第二,利息是否在存续期内分期支付,还是到期一次性体现;第三,现金流的时间分布是“多段小额”还是“到期集中”。因此,付息方式分类并不与“国债/企业债”“短债/长债”“高评级/低评级”互相替代,而是交叉叠加:同一发行人、同一信用等级的债券,也可能分别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零息结构。
从结构上看,可以把付息方式的层级拆成两层:
1)利率确定机制:固定(Fixed)或浮动(Floating);
2)现金流支付形态:分期付息(Coupon-bearing)或到期集中(Zero-coupon/折价发行)。在市场实践中,这两层往往组合成三类最常见的“标准形态”:固定利率付息债、浮动利率付息债、零息债(或近似零息的贴现债)。
固定利率债:利率条款固定,现金流可预先列示
固定利率债的分类特征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锁定”,在存续期内不随市场基准利率变化。其现金流可以在发行时完整列出:每个计息期支付固定金额的利息,到期归还本金。这里的关键是“固定”指的是计息公式不变,而非价格不变;债券价格仍会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动,只是利息现金流本身不改。
固定利率债内部还常见两种支付频率:按年付息、按半年/季度付息等。支付频率不改变“固定利率”的分类归属,但会改变现金流在时间轴上的切分方式,从而影响久期等利率敏感度指标的计算。另一个常被混淆的点是“固定利率”与“固定收益”并非同义:固定利率描述合同条款,固定收益更多是对现金流确定性的口语概括,但实际收益仍会因买入价格不同而不同。
在分类边界上,若债券名义上固定利率,但附带可调整条款(例如在特定日期按约定规则重置票面利率),它在付息方式维度上更接近“带重置机制的浮动/可重置结构”,而不是纯粹的固定利率债。也就是说,判断归类时要以“存续期内利率是否会按规则变化”为准,而不是只看发行时的票息数值。
浮动利率债:票息随基准重置,核心是“基准+利差”
浮动利率债(FRN)的分类依据是票息与某个参考利率挂钩,并在约定的重置日更新。最典型的计息结构是“参考利率(Index)+固定利差(Spread)”,其中参考利率可能是同业拆借利率、政策利率、回购利率或其他公开可验证的基准。重置频率可以是按月、按季、按半年等;重置频率越高,票息对市场利率变化的跟随性越强,债券价格通常更接近面值附近波动,但这仍是结构描述,不代表任何优劣判断。
浮动利率债在分类上需要抓住三项要素:
– 参考基准是什么:不同基准意味着利率传导链条不同;
– 利差如何确定:发行时固定、还是存在阶梯式利差;
– 是否存在票息上下限:常见的“Cap/Floor”会让浮动利率在极端利率环境下呈现非线性现金流。

如果存在上下限,严格说它已经不是“纯浮动”,而是“带期权特征的浮动利率结构”。这类结构仍可归入浮动利率债的大类,但在更细的分类层级里会单列为“带上限/下限的浮动利率债”。这种层级化拆分能帮助把“利率确定机制”与“嵌入式条款”分开描述,避免把不同风险来源混成一类。
零息债:不定期付息,收益以折价与到期兑付体现
零息债的分类特征是存续期内不支付利息现金流,投资者的回报以“发行/交易价格低于面值(折价)”与“到期按面值兑付”之间的差额体现。换句话说,零息债把原本分期支付的利息现金流,压缩并内嵌到价格里,使现金流在时间上高度集中:只有到期一次性现金流(或接近一次性现金流)。
零息债的概念边界也需要澄清:
– “零息”描述的是付息形态,并不必然意味着没有收益;
– 市场上存在“贴现短期票据、零息国债、深度贴现债”等近似结构,它们可能在法律文本中不叫“零息债”,但现金流形态与零息一致;
– 还有一种常见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严格说不是零息债,而是“到期一次性付息债(Bullet with accrued interest)”。它在现金流上同样集中,但票息计算方式仍可能是固定或浮动,只是支付时点被延后。分类时应区分“是否产生票息现金流”与“何时支付票息”。
在结构化知识图谱里,零息债可以被看作“付息频率为零”的极端形态,其价格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往往更集中地体现为贴现率变化对终值现金流的影响。这种描述仍然属于分类维度的差异,而不是对价格波动做判断。
三类之间的结构差异:用同一套坐标系区分
把固定利率、浮动利率、零息债放在同一坐标系里,最清晰的区分方法是用“利率确定机制 × 现金流分布”两条轴:
– 固定利率债:利率确定机制固定;现金流分布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 浮动利率债:利率确定机制随基准重置;现金流分布通常仍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但每期金额不固定。
– 零息债:利率确定机制不以票息呈现(收益嵌入价格);现金流分布为到期集中。
在实际产品命名中,还会出现“混合形态”,例如前几年固定、后续浮动的分段票息(step-up/step-down 或 fixed-to-float),或通过指数化方式调整本金/票息的结构。这些都可以在上述坐标系中找到位置:先判断利率是否会按规则重置,再判断现金流是否在存续期内分期支付。若再叠加信用风险、期限、流动性等维度,就形成多维分类网格。类似于“资产按风险属性如何分类?风险资产与避险资产结构说明”强调用单一维度建立清晰边界,付息方式分类也要求先把“现金流规则”这条主线讲清楚,再去讨论其他维度的交叉。
将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的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套可复用的结构语言,用来描述任何债券的利率条款与现金流形态。只要抓住“利率是否固定/是否重置”“是否分期付息/是否到期集中”两组问题,就能把固定利率、浮动利率、零息债及其常见变体放入同一层级框架中,减少概念混用带来的理解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