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顶层框架看:它们为何常被放进“实物/商品类资产”
资产分类的目的,是用一套稳定的结构把“权利形态、价值来源、风险传导、交易机制”相近的对象放进同一层级,便于跨市场比较。常见的顶层框架是“传统资产 / 另类资产 / 衍生资产”:股票、债券、现金类通常归入传统资产;不动产、私募、艺术品、商品等多被放入另类资产;期货、期权、互换等属于衍生资产。黄金与原油、铜、小麦等大宗商品之所以经常被归为同一资产类型,并不是因为它们的价格行为永远一致,而是因为它们在“资产属性”上满足同一组分类条件:
第一,价值锚点主要来自“实物稀缺性与用途”,而非对某个主体的索取权。股票代表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债券代表对发行人的债权;黄金和大宗商品在基础形态上是可被交割、可被持有的实物(或高度标准化的可交割权益),其价值更多由供需、库存、开采/种植成本、替代关系与宏观定价因子共同决定。
第二,权利结构更接近“物权/所有权”而非“契约现金流”。商品现货持有者拥有对标的物的占有与处分权,但并不天然带来利息或分红这类契约化现金流。分类时,是否存在稳定的合同现金流,往往是区分“权益/债权/商品”的关键分水岭。
第三,交易与定价体系高度标准化,容易形成统一的“商品层”结构。全球商品市场普遍以标准化合约、集中报价、可交割规则、仓储与物流体系为基础,这使得黄金与其他大宗商品在“市场微观结构”上同属一类:都能在现货与衍生品之间通过基差、库存与期限结构相互映射。
在“资产属性如何决定分类?从法律权利到经济价值分析”这类框架里,黄金之所以不被归为“货币资产”或“权益资产”,核心就在于:它既不对应某个发行人的负债,也不产生企业经营现金流,而是以实物属性与商品化交易结构作为主要识别特征。
第二层细分:同为商品,但黄金在商品内部的位置更特殊
把黄金与大宗商品归在同一资产类型,并不意味着它们在同一层级内没有差异。更常见的做法,是先把“商品/大宗商品(Commodities)”作为中层类别,再向下细分为能源、金属、农产品等子类;而黄金通常被归入“贵金属”,同时在功能维度上具有更强的“货币性/储值性”标签。
在商品内部,细分结构往往按以下几条轴线展开:
1)用途与需求来源:工业品(铜、铝、原油)需求更多来自生产与消费链条;贵金属中的黄金,工业用途占比相对有限,需求更多来自首饰、投资与储备等。
2)供给弹性与库存特征:农产品受季节与天气影响,供给波动大且库存有损耗;能源受地缘与产能影响显著;黄金的“地上存量”巨大且可长期保存,库存更像“存量资产”的累积,这会让其在供需冲击的传导方式上不同于多数消耗型商品。
3)交割与仓储属性:不同商品的仓储成本、运输半径、交割等级差异很大。黄金的标准化程度高、单位价值密度高、易储存,使其更接近“高可携带的实物价值载体”。

因此,黄金与大宗商品的关系更像是:共享同一顶层类别(实物/商品类资产),但在中层与细分类里处于“贵金属—黄金”这一特殊节点。分类体系要同时容纳“共同属性”与“差异标签”,才不会把结构简化成单一维度。
第三层维度:用风险、流动性、收益来源解释“同类不同形”
资产分类往往不是一棵单线树,而是“树状层级 + 维度标签”的组合。以“资产分类的三大核心维度:风险、流动性、收益来源”为例,黄金与大宗商品能被归为同类,是因为它们在收益来源上同属“价格型资产”:主要回报来自价格变动,而非利息、股息或租金。
在风险维度上,商品类资产普遍暴露于通胀、供给冲击、全球增长与政策周期等宏观因子;但黄金的风险因子组合更偏向“货币与信用环境”相关变量,而工业品更偏向“增长与成本曲线”。这说明:同一资产类型内部也存在因子差异,分类的目标是先把相同的“回报机制”归并,再在子类层面识别不同的风险驱动。
在流动性维度上,黄金与主流大宗商品都具有较成熟的全球交易网络与衍生品市场,但具体流动性仍取决于合约深度、交割制度与参与者结构。分类时常把“可在集中市场连续定价、可通过衍生品进行风险转移”视为商品类资产的重要结构特征;黄金在这一点上与原油、铜等高度一致。
在功能维度上,黄金常被贴上“价值储藏/抵押品属性更强”的标签,而部分工业品更像“生产要素价格”。这类功能差异通常不改变其商品归属,但会影响在更高层的“功能型分类”里如何标注:例如把资产按“增长敏感/通胀敏感/避险敏感/信用敏感”等功能因子重新分组时,黄金可能与部分商品分到不同功能簇。
结构关系:现货—衍生品—指数把黄金与商品联成同一网络
理解“为什么归为同类”,还需要看它们在金融体系中的连接方式。商品类资产通常以“现货—期货—期权—指数/基金”形成一张可映射的结构网络:
– 现货层:真实可交割的标的物与库存系统,决定了可得性与持有成本。
– 期货层:通过标准化合约把远期供需预期、库存压力与资金成本反映到期限结构中。
– 期权与结构化层:把波动率与尾部风险显性化,形成商品风险的可交易形态。
– 指数与组合层:把多种商品以规则聚合成“商品指数”,提供跨品种的统一度量。
黄金与其他大宗商品之所以在分类上被合并,关键在于它们都能在上述网络中完成“价格发现—风险转移—组合表达”的闭环,并且具备相似的制度基础:标准化、可交割、可仓储(或可等价结算)、可用衍生品表达敞口。与之对比,股票与债券的核心网络是“发行主体—现金流契约—估值折现—信用/权益风险”,结构上属于另一套体系。
从结构化理解出发,黄金与大宗商品被归为相同资产类型,是因为它们共享同一组底层属性(实物性与非现金流权利)、同一类收益机制(价格型回报)、以及同一套市场结构(现货与衍生品联动的商品网络)。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子类与标签区分黄金的特殊性,才能同时保留“同类”与“差异”的信息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