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理解“资产分类”时,容易把“资产是什么”(股票、债券、房产)与“怎么投进去”(自己买、通过基金买)混在一起。按投资渠道分类,关注的不是资产的法律外形或交易品种,而是资金从出资人到最终资产之间经过了几层“中介结构”、谁在行使投资决策权、以及权利义务如何被重新封装。它与“资产按法律属性如何分类?权益类、债权类、实物资产分类”属于不同维度:前者是渠道与组织关系,后者是权利类型与资产形态。把渠道维度理清,可以在面对同一底层资产时,分辨自己持有的是“底层资产本身”,还是“对某个载体的份额或权利”。
渠道维度的分类总览:从“直达资产”到“通过载体持有”
按投资渠道,最常用的一级结构是“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它们的划分依据,是投资者是否直接成为底层资产的权利主体(例如登记在册的股东、债权人、房屋产权人),以及是否直接承担该资产的权利行使与运营管理。
在这个一级结构之下,还可以做更细的层级拆分:
– 直接投资:投资者直接持有底层资产或对手方合约,权利链条短,决策权与责任更贴近资产本身。
– 间接投资:投资者持有某种“载体/工具”的份额或受益权(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资管计划份额、SPV证券等),载体再去持有底层资产,权利链条更长。
为了让分类可操作,常用一个“渠道结构三要素”来识别:
1) 权利登记在哪里:在投资者名下,还是在管理人/载体名下;
2) 决策权在哪里:由投资者自行决策,还是由管理人按规则决策;
3) 现金流路径如何封装:收益是否直接来自资产本身,还是先进入载体再按份额分配。
直接投资:权利主体直连底层资产的渠道结构
直接投资的核心特征,是投资者与底层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更“原生”,通常表现为产权、股权、债权或合约头寸直接建立。它并不限定底层资产类型:权益类、债权类、实物资产、衍生品合约都可能以直接方式持有。
从分类结构上,直接投资可以再按“标的形态/交易场域/权利关系”细分:
1) 直接持有权益类资产
– 典型形式:直接买入股票并在证券登记体系下成为持有人;或直接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工商登记或协议安排)。
– 结构要点:投资者直接面对公司经营结果对应的剩余索取权;权利表达通常为投票权、分红权、剩余分配权等。
2) 直接持有债权类资产
– 典型形式:直接买入债券成为债券持有人;或直接出借形成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 结构要点:现金流更强调契约约定(票息、到期兑付、担保安排);权利表达为利息与本金请求权以及违约处置机制。
3) 直接持有实物与不动产
– 典型形式:购买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备、贵金属等并取得相应权属或占有。
– 结构要点:权利关系往往涉及登记、公示、交付与保管;现金流可能来自租赁、使用价值或处置差额,而非单一契约利息。
4) 直接参与衍生品与合约型资产
– 典型形式: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合约头寸。
– 结构要点:投资者直接成为合约一方,收益与风险来自合约定价与保证金制度;其“资产”更偏向可转让的合约权利或清算权益。
直接投资在分类意义上强调:投资者是“底层资产权利链”的直接节点,因此信息披露、权利行使、税务与合规责任、交易与托管安排,往往更贴近底层市场规则。它不是“更简单”,而是“权利关系更直连”。

间接投资:通过载体持有底层资产的渠道结构
间接投资的核心,是通过基金、信托、资管计划、SPV等载体来集中资金、统一管理,再由载体去配置底层资产。投资者持有的首先是“载体份额/受益权”,而不是底层资产的直接登记权利。
在分类结构上,间接投资可按“载体类型—底层资产—分配机制”三层展开:
1) 公募基金与基金份额型载体
– 形式: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基金、ETF等。
– 结构要点: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基金作为集合载体持有一篮子资产;净值变化将底层波动映射到份额价值。
2) 私募基金与合伙/契约型载体
– 形式: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等。
– 结构要点:在法律结构上可能是合伙企业份额或契约型基金份额;底层可能是非上市股权、可转债、二级市场证券等;收益分配与费用结构通常由基金合同/合伙协议规定。
3) 信托、资管计划与“受益权”结构
– 形式: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等(具体形态随监管框架变化)。
– 结构要点:投资者多为受益权人;管理人按约定投资于债权、收益权、非标资产或组合;现金流常通过“计划—受益人”路径分配。
4) 证券化与SPV通道型结构
– 形式:资产支持证券(ABS)、按揭支持证券等。
– 结构要点:底层资产现金流被打包并通过SPV发行证券;投资者持有的是对证券化产品的权利,其现金流来自底层资产池的归集与分层分配规则。
间接投资的分类意义在于:投资者面对的第一层风险与权利,往往是“载体规则风险/管理规则风险/结构条款风险”,再叠加底层资产风险。也正因如此,同样是股票或债券,直接买入与通过基金持有,在权利表达、信息获取、流动性安排、估值与清算路径上都可能呈现不同结构。
直接与间接的边界:用“权利链条”识别混合形态
现实中很多产品处在两者之间,需要用结构化方法识别边界,而不是用名称判断。可以用“权利链条长度”来做判别:
– 若投资者在登记或合同上直接对应底层资产/对手方,且可直接行使权利或处置,则更接近直接投资;
– 若投资者先持有载体份额,再由载体代表投资者持有底层资产,则更接近间接投资。
常见的混合与易混点包括:
1) 名义持有与受托持有:在某些市场中,证券可能以名义持有人方式托管,但经济权利仍归投资者;这属于“托管安排”而非必然的间接投资,关键看是否存在独立的集合载体与统一投资决策。
2) 单一资产信托/专项计划:底层可能只有一项债权或一处物业,但只要投资者持有的是受益权/计划份额,仍属于间接投资的结构。
3) 直投基金与共同投资:投资者可能既直接持有部分股权,又通过基金间接持有另一部分,形成“同一底层资产的双通道持有”。
把渠道分类与其他维度结合,能更完整地理解资产位置。例如“资产按市场结构如何分类?公开市场与私募市场的差异”描述的是交易与募集的市场形态;而渠道分类描述的是资金到资产的组织路径。一个资产可以同时被描述为:公开市场的权益资产(股票),通过间接渠道(指数基金)持有;也可以是私募市场的权益资产(未上市股权),通过直接渠道(股权受让)持有。
学习渠道分类的意义:把“产品外壳”还原为结构图谱
按投资渠道分类的价值,在于把“我买到的到底是什么权利”讲清楚:是底层资产的直接权利,还是对某个载体的份额权利;现金流是从资产直接来,还是经由载体规则再分配;决策权在自己还是在管理人。掌握这套结构化图谱后,面对任何新产品名称,都可以回到权利链条、载体类型与现金流封装方式三条主线,快速定位其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



